北京京丰台区国际商会会员入会管理办法
凡是在丰台正式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或企业高管或个体经营者,守法经营,业绩良好,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北京市丰台区国际商会(以下简称商会)。
一、申请加入商会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会员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提供公司简介1份(100-200个字左右);
3、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提供入会代表(一般为企业实控人或主要高管)个人简介一份(100-200个字左右)。
(二)个人会员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提供所在公司简介1份(100-200个字左右);
3、提供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提供本人个人简介一份(100-200个字左右)。
二、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企业或个人将上述材料发至商会秘书处邮箱bfcicmember@163.com。
2、入会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商会秘书处安排走访考察。一般会员由秘书处走访考察;理事、常务理事由秘书长走访考察;副会长需由秘书处陪同商会会长或由会长委托的在任副会长走访考察。
3、考察通过后,秘书处发出交纳会费的通知,应于15日内向商会交纳职务会费。
4、收到入会材料及会费后,将交会长办公会议上审议,通过后在15日内向企业颁发北京丰台国际商会职务匾牌,开具会费发票和其他会员资料等;如未能通过,则退回会费。
-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本商会会员根据在商会内担任的职务分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
(一)会员:
条件:
1、在丰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家、企业高管等;
2、能积极参与商会组织活动。
会费标准:
1、会费每年1000元。
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参加会员大会;
4、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取得商会编印的有关信息资料;
5、获得本会面向全体会员单位提供的各类服务,如融资协调、人才招聘、广告宣传、讲座培训、法律咨询、项目推介等服务;
6、获得本会会员福利商城的优惠产品、服务购买权;
7、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8、符合本会章程阐明的其他权利。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 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积极向本会刊物投稿;
4、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
5、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二)理事
条件:
1、在丰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家、企业高管等;
2、能积极参与商会组织活动。
会费标准:
1、会费每年3000元。
权利:
1、享有会员享有的所有权利;
2、参加理事会;
3、参与决定本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及执行机构的工作部门的设立和撤销,以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4、推举会长、副会长。
5、获得本会面向理事单位提供的各类服务,如本企业全体员工可享受商会提供的免费或优惠服务等。
义务:
1、履行会员履行的其它义务;
2、执行理事会的决定。
(三)常务理事
条件:
- 担任商会理事职务一年以上的会员企业家,或各设区市商会、各行业商会常务理事以上较有代表性企业家,或新入驻丰台的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企业家;
- 需经商会3名以上理事或1名会长、副会长推荐。
会费标准:
- 会费标准每年1万元。
- 优惠政策:常务理事下一届连任的,下一届年会费8000元。
权利:
1、享有理事享有的其他权利;
2、在商会对外媒体上设常年介绍页面;
3、企业纳入区委、区政府调研的重点对象;
4、参与商会经贸、投资等洽谈会,组团或随团境内外进行商务考察免参会、参团服务费;
5、提供日常温馨服务(生日祝福、家长丰台区游园免费等);
6、协助企业举办公司年会或活动等;
7、获得商会每年一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平台群发推介本企业产品(任选其一);每届一次丰台国际商会会刊宣传、插页广告、个人专访介绍等;
8、优先推荐企业参加市、区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义务:
1、履行理事履行的其它义务;
2、执行理事会议的决定;
(四)副会长
条件:
1、担任商会理事会常务理事职务满2年以上的会员企业家,或各地市、行业商会中担任副会长以上较有代表性企业家;或新入驻丰台的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企业家;
2、需商会长或两名副会长推荐。
会费标准:
1、会费每年3万元。
2、优惠政策:副会长下一届连任的,下一届年会费2.5万元。
权利:
1、享有常务理事享有的其他权利;
2、参加每季度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决策商会重大事宜;
3、当会长暂时不能行使职责时,在会长指定下可行使会长职责;
4、参与区委、区政府及部委、北京市领导的接待、交流等活动;
5、优先推荐加入区人大、政协组织;
6、优先参选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7、参与研究决定分支机构负责人选;
8、获得商会每年两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平台群发推介本企业产品(任选其一);每届两次丰台国际商会会刊宣传、插页广告、个人专访介绍等;
9、获得商会免费为其组织一次商务推广、品牌发布等活动。
义务:
1、履行常务理事履行的其它义务;
2、执行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
3、参与联络各其他商协会组织,扩大商会影响力;
4、定期提出商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会长
条件:
须是政治坚定,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热心商会事业,用心推动商会发展,对商会工作有很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企业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对商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家。
2、至少担任过一届副会长的企业家。
会费标准:
1、会费每年5万元。
2、优惠政策:会长下一届连任的,下一届年会费4万元。
权利:
1、享有副会长享有的其他权利。
2、全面负责本会的工作,对商会工作有最后决策权;
3、召集并主持商会各类会议和活动;
4、代表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义务:
1、履行副会长履行的其它义务;
2、组织制订并实施商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组织开展商会各项活动;
4、协调商会内外关系。
备注:商会发起单位第一届任期内不缴纳会费,第二届连任的,按优惠办法缴纳会费。
名誉会长:
邀请国内外知名丰台企业家担任,企业须有相当实力,社会公认度高,自愿捐赠会费。
三、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并交回会员职务匾牌;会员如果一年内不参加活动、不按时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商会章程的行为,经商会常务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